2024綿陽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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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綿陽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簡章+招生目錄
2022年綿陽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簡章+招生目錄
第一條 為加強對綿陽師范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證碩士研究生的入學質量和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校名為綿陽師范學院,位于四川省綿陽市高新區綿興西路166號。學校是具有碩士、學士學位授予資格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代碼為10639。
第三條 學校招收碩士研究生,旨在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第四條 學校招收的研究生為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為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在學校規定的年限內需全脫產在校學習。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綿陽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四川省關于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具體工作辦法,并監督招生工作的全部過程。
第六條 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處是組織和實施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委是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監督機構,按照相關規定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三章 報名
第八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即9月1日前,下同)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第九條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相關要求及注意事項詳見報考點公告)。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一)網上報名
1.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4.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2023年12月18日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7.符合教育部管理規定要求條件并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招生單位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
符合教育部管理規定要求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
未按規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
8.“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復試前須向招生單位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進行復核。
10.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應于報名階段與報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2.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3.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1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二)網上確認
1.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網上確認相關要求及注意事項詳見報考點公告。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第四章 招生考試
第十條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第十一條 初試時間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初試地點及有關要求等見《準考證》及報考點公告。
第十二條 復試環節包括資格審查、體檢、專業考核和英語測試等。復試時間及具體事宜,由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另行公布。
第十三條 調劑工作在復試階段開展,具體要求和程序待初試結束且教育部復試錄取政策確定后由學校另行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的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愿。
第五章 錄取
第十四條 學校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學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招生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心健康狀況確定錄取。
第十五條 定向就業的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第十六條 錄取工作的具體安排,由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另行公布。
第六章 學制和培養標準
第十七條 學校招收的研究生為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為3年;在規定學制內完成學業者可申請提前畢業,但其學習年限不得低于2年。
第十八條 學校根據培養要求制定全日制研究生的培養方案。碩士研究生畢業時,經考核合格的,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頒發畢業證書;學業水平達到學位標準的,學校可以按其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第七章 相關費用及獎助政策
第十九條 學校按照四川省相關文件要求收取研究生相關費用。
上述費用若有調整,以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相關批復為準。
對超過規定學制年限未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將按學校財務相關文件規定收取相關費用。
第二十條 學校為研究生提供下列優惠和獎助政策:
第二十一條 上述優惠政策和獎助學金的詳細審核和評選辦法、覆蓋范圍、比例和細則請參看學校、學院相關管理文件和當年評選通知。
第八章 違規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學校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學校工作人員,由學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第二十四條 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被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及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九章 特別說明
第二十五條 學校不要求考生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或其他問題,結果由考生自負,學校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六條 學校應試外語語種為英語,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七條 我校招收的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為全日制,考生入學時應將本人人事檔案以學生身份轉入學校。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咨詢地址為:綿陽師范學院高新校區知行樓602,咨詢電話為:0816-2203710;同時,為了規范工作人員的招生行為,歡迎各位考生對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監督電話:0816-2203710(研招辦),0816-2200044(校紀委)
學校官網:http://www.mnu.cn/
學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處官網:http://xwb.mnu.cn/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及四川省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綿陽師范學院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處負責解釋。
2023年綿陽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簡章+招生目錄
2022年綿陽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簡章+招生目錄
綿陽師范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對綿陽師范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證碩士研究生的入學質量和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校名為綿陽師范學院,位于四川省綿陽市高新區綿興西路166號。學校是具有碩士、學士學位授予資格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代碼為10639。
第三條 學校招收碩士研究生,旨在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第四條 學校招收的研究生為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為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在學校規定的年限內需全脫產在校學習。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綿陽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四川省關于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具體工作辦法,并監督招生工作的全部過程。
第六條 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處是組織和實施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委是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監督機構,按照相關規定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三章 報名
第八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即9月1日前,下同)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第九條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相關要求及注意事項詳見報考點公告)。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一)網上報名
1.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4.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2023年12月18日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7.符合教育部管理規定要求條件并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招生單位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
符合教育部管理規定要求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
未按規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
8.“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復試前須向招生單位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進行復核。
10.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應于報名階段與報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2.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3.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1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二)網上確認
1.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網上確認相關要求及注意事項詳見報考點公告。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第四章 招生考試
第十條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第十一條 初試時間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初試地點及有關要求等見《準考證》及報考點公告。
第十二條 復試環節包括資格審查、體檢、專業考核和英語測試等。復試時間及具體事宜,由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另行公布。
第十三條 調劑工作在復試階段開展,具體要求和程序待初試結束且教育部復試錄取政策確定后由學校另行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的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愿。
第五章 錄取
第十四條 學校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學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招生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心健康狀況確定錄取。
第十五條 定向就業的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第十六條 錄取工作的具體安排,由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另行公布。
第六章 學制和培養標準
第十七條 學校招收的研究生為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為3年;在規定學制內完成學業者可申請提前畢業,但其學習年限不得低于2年。
第十八條 學校根據培養要求制定全日制研究生的培養方案。碩士研究生畢業時,經考核合格的,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頒發畢業證書;學業水平達到學位標準的,學校可以按其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第七章 相關費用及獎助政策
第十九條 學校按照四川省相關文件要求收取研究生相關費用。
收費項目 | 收費標準 | 備注 | |
專業學位研究生學費 | 資源與環境 | 7000元/生/年 | |
研究生住宿費 | 1200元/生/年 | ||
對超過規定學制年限未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將按學校財務相關文件規定收取相關費用。
第二十條 學校為研究生提供下列優惠和獎助政策:
類型 | 金額 | 備注 | |
優惠政策 | 項目經費 | 最高8000元/生 | 用于課題研究或畢業設計 |
外出訪學 | 最高20000元/生 | 經申請批準后發放 | |
獎助學金 |
研究生新生 入學獎學金 |
一志愿錄取考生10000元/生 調劑錄取考生5000元/生 |
|
國家助學金 | 6000元/生/年 | 覆蓋面、發放標準和條件根據國家、學校文件要求執行。學生需將本人人事檔案以學生身份轉入學校。 | |
國家獎學金 | 20000元/生 | 每年評選人數以四川省下撥名額為準。學生需將本人人事檔案以學生身份轉入學校。 | |
學業獎學金 | 一等10000元/生 | 每年評選人數以四川省下撥名額和學校相關文件為準。 | |
二等8000元/生 | |||
三等6000元/生 | |||
四等4000元/生 | |||
研究生助研 | 最高12000元/生 | 具體發放金額和時間由導師根據考核情況確定 |
第八章 違規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學校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學校工作人員,由學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第二十四條 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被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及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九章 特別說明
第二十五條 學校不要求考生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或其他問題,結果由考生自負,學校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六條 學校應試外語語種為英語,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七條 我校招收的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為全日制,考生入學時應將本人人事檔案以學生身份轉入學校。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咨詢地址為:綿陽師范學院高新校區知行樓602,咨詢電話為:0816-2203710;同時,為了規范工作人員的招生行為,歡迎各位考生對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監督電話:0816-2203710(研招辦),0816-2200044(校紀委)
學校官網:http://www.mnu.cn/
學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處官網:http://xwb.mnu.cn/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及四川省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綿陽師范學院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處負責解釋。
綿陽師范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綿陽師范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證碩士研究生的入學質量和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2〕3號)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校名為綿陽師范學院,位于四川省綿陽市高新區綿興西路166號。學校是具有碩士、學士學位授予資格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代碼為10639。
第三條 學校招收碩士研究生,旨在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第四條 學校招收的研究生為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為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在學校規定的年限內需全脫產在校學習。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綿陽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四川省關于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具體工作辦法,并監督招生工作的全部過程。
第六條 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處是組織和實施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委是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監督機構,按照相關規定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三章 報名
第八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在職或在籍人員報考前須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第九條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信息確認兩個階段(相關要求及注意事項詳見報考點公告)。
(一)網上報名
1.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學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須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并向學校提供真實材料。
4.考生須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5.報名期間研招網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2022年12月18日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并提交學校審查。
6.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8.現役軍人報考,應當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學校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
9.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信息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信息確認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根據報考點要求進行報名信息的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1.確認時間:由各報考點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和公布。
2.確認形式:由報考點決定,相關要求及注意事項詳見報考點公告。
3.確認程序:考生按報考點的規定提交有關材料,辦理確認手續,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4.考生確認時,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擔。
第四章 招生考試
第十條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第十一條 初試時間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初試地點及有關要求等見《準考證》及報考點公告。
第十二條 復試環節包括資格審查、體檢、專業考核和英語測試等。復試時間及具體事宜,由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另行公布。
第十三條 調劑工作在復試階段開展,具體要求和程序待初試結束且教育部復試錄取政策確定后由學校另行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的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愿。
第五章 錄取
第十四條 學校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學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招生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心健康狀況確定錄取。
第十五條 定向就業的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第十六條 錄取工作的具體安排,由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另行公布。
第六章 學制和培養標準
第十七條 學校招收的研究生為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為3年;在規定學制內完成學業者可申請提前畢業,但其學習年限不得低于2年。
第十八條 學校根據培養要求制定全日制研究生的培養方案。碩士研究生畢業時,經考核合格的,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頒發畢業證書;學業水平達到學位標準的,學校可以按其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第七章 學費、獎助學金及優惠政策
第十九條 學校為研究生提供下列優惠政策和獎助學金:
第二十條 上述優惠政策和獎助學金的詳細審核和評選辦法、覆蓋范圍、比例和細則請參看學校、學院相關管理文件和當年評選通知。
第八章 違規處理
第二十一條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學校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學校工作人員,由學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第二十三條 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被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及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九章 特別說明
第二十四條 學校不要求考生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或其他問題,結果由考生自負,學校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五條 學校應試外語語種為英語,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六條 我校招收的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為全日制,考生入學時應將本人人事檔案以學生身份轉入學校。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及四川省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綿陽師范學院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處負責解釋。
第一條 為加強對綿陽師范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證碩士研究生的入學質量和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2〕3號)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校名為綿陽師范學院,位于四川省綿陽市高新區綿興西路166號。學校是具有碩士、學士學位授予資格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代碼為10639。
第三條 學校招收碩士研究生,旨在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第四條 學校招收的研究生為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為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在學校規定的年限內需全脫產在校學習。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綿陽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四川省關于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具體工作辦法,并監督招生工作的全部過程。
第六條 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處是組織和實施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委是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監督機構,按照相關規定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三章 報名
第八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在職或在籍人員報考前須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第九條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信息確認兩個階段(相關要求及注意事項詳見報考點公告)。
(一)網上報名
1.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學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須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并向學校提供真實材料。
4.考生須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5.報名期間研招網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2022年12月18日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并提交學校審查。
6.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8.現役軍人報考,應當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學校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
9.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信息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信息確認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根據報考點要求進行報名信息的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1.確認時間:由各報考點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和公布。
2.確認形式:由報考點決定,相關要求及注意事項詳見報考點公告。
3.確認程序:考生按報考點的規定提交有關材料,辦理確認手續,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4.考生確認時,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擔。
第四章 招生考試
第十條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第十一條 初試時間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初試地點及有關要求等見《準考證》及報考點公告。
第十二條 復試環節包括資格審查、體檢、專業考核和英語測試等。復試時間及具體事宜,由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另行公布。
第十三條 調劑工作在復試階段開展,具體要求和程序待初試結束且教育部復試錄取政策確定后由學校另行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的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愿。
第五章 錄取
第十四條 學校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學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招生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心健康狀況確定錄取。
第十五條 定向就業的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第十六條 錄取工作的具體安排,由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另行公布。
第六章 學制和培養標準
第十七條 學校招收的研究生為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為3年;在規定學制內完成學業者可申請提前畢業,但其學習年限不得低于2年。
第十八條 學校根據培養要求制定全日制研究生的培養方案。碩士研究生畢業時,經考核合格的,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頒發畢業證書;學業水平達到學位標準的,學校可以按其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第七章 學費、獎助學金及優惠政策
第十九條 學校為研究生提供下列優惠政策和獎助學金:
類型 | 金額 | 備注 | |
優惠政策 | 學費 | 7000元/生/年 | 全免 |
住宿費 | 1200元/生/年 | 全免 | |
項目經費 | 最高8000元/生 | 用于課題研究或畢業設計 | |
外出訪學 | 最高20000元/生 | 經申請批準后發放 | |
獎助學金 | 研究生新生入學獎學金 | 一志愿錄取考生20000元/生;調劑錄取考生10000元/生 | |
國家助學金 | 6000元/生·年 | 覆蓋面廣,根據國家、學校文件要求確定,學生需將本人人事檔案以學生身份轉入學校 | |
國家獎學金 | 20000元/生 | 每年評選人數以四川省下撥名額為準,學生需將本人人事檔案以學生身份轉入學校 | |
學業獎學金 |
一等10000元/生 |
每年評選人數以四川省下撥名額和學校相關文件為準 |
|
二等8000元/生 | |||
三等6000元/生 | |||
四等3000元/生 | |||
研究生助研 | 最高12000元/生 | 具體發放金額和時間由導師根據考核情況確定 |
第八章 違規處理
第二十一條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學校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學校工作人員,由學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第二十三條 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被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及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九章 特別說明
第二十四條 學校不要求考生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或其他問題,結果由考生自負,學校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五條 學校應試外語語種為英語,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六條 我校招收的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為全日制,考生入學時應將本人人事檔案以學生身份轉入學校。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及四川省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綿陽師范學院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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