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察學院2012年警務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考研派】為大家提供四川警察學院2012年警務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更多考研資訊請關注我們網站的更新!敬請收藏本站。

Add 研究生學姐微信
為你答疑,送資源


        四川警察學院2012年警務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專業方向與培養目標
  (一)專業方向:警務管理、國內安全保衛
  (二)培養目標:培養捍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掌握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忠于黨、忠于祖國、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有綜合運用警務或國內安全保衛各專門領域的知識與技能,能夠獨立帶領警員實施警務管理和國內安全保衛警務作業的一線警長。

  二、報考條件
  限招計劃外委托培養考生。凡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我院警務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品德優良,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未受黨紀、政紀處分;
  (二)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并取得學士學位;
  (三)大學本科畢業后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截止日期為2012年7月31日);
  (四)必須系在職公安民警,并經所在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人事部門審核同意報考;
  (五)須符合《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
  (六)年齡不限。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采取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網上報名時間為10月下旬。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按報名網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寫、提交報名信息并交納報名費,報考類別選擇“計劃外委托培養”。 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現場報名點照相、確認報名信息。
  (二)報名實行組織推薦與個人自愿報名相結合的原則,推薦單位為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政工部門。各地公安機關應根據本單位民警培養規劃,積極組織推薦業務骨干參加報名,做好考生報名資格審核工作。符合條件的考生經本單位同意后,方可參加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

  四、考試
  (一)初試。考生參加2012年1月份(具體時間見教育部公告)舉行的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初試),考試科目為:政治理論課、英語二、警務碩士專業基礎、警務碩士專業綜合。初試合格分數線由教育部確定。初試合格按所在研究方向總分排名進入復試。
  (二)復試。
  1.資格審查。進入復試階段的考生,須填寫《2012年攻讀警務碩士專業學位報考資格審查表》,經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和省級公安機關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交我院。考生復試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①《2012年攻讀警務碩士專業學位報考資格審查表》;
  ②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③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⑤人民警察證原件及復印件。
  2.復試時間、地點。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必須參加復試,我院復試時間安排在2012年4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地點為四川警察學院。
  3.復試內容。復試參照我院當年復試規定,具體包括:筆試(世界警察概論、民族宗教知識與政策)、心理測試和警務五項技能(射擊技能(含手槍、79式微沖、97式防暴槍使用)、徒手防衛與控制、警械使用、警務急救、汽車駕駛)。復試參考資料目錄詳見附件。復試人員名單和擬錄取人員名單均在我院校園網上公布。

  五、調劑
  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要求,我院2012年僅接收調劑類考生。凡報考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人民刑事警察學院、中國人民武裝警察學院警務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根據初試分數和個人志愿,均可選擇調劑到我院。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待初試結束后按教育部要求執行。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六、體檢
  通過初試的考生在復試時需進行體檢,體檢工作由我院組織安排,體檢要求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凡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錄取
  按照考試成績擇優錄取。錄取類別為計劃外培養,考生所在單位須與我院簽訂委托培養協議書。錄取通知書發放時間約為2012年6月下旬,具體時間見網上通知。

  八、學習培養
  警務碩士專業學位招生特別說明警務碩士專業學位專門針對在職人民警察招生,所在公安機關人事部門同意報考,報考類別一律為“計劃外委托培養”。學習形式為連續學習2個學期,集中實習1個學期,學習年限為2年。修滿規定學分,并通過論文答辯者,由我院頒發國家承認的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警務碩士專業學位證書。

  九、其它
  (一)我院2012年招生計劃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為準。
  (二)學生入學后統一著人民警察制式服裝,按警隊建制實行警務化管理,并作為應急處突的機動警力,由省公安廳統一調用指揮。
  (三)招收計劃外委培生須參加全國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按統一標準錄取,并須與招生單位簽訂委培協議;入學后與計劃內生源按同等標準培養,畢業后頒發相同的學位及學歷證書;委培單位負責為委培生提供培養經費,委培生在讀期間的檔案、公費醫療和戶口由委培單位負責管理;委培生畢業后不重新擇業,遵照委培協議回委培單位工作。
  (四)有關費用
  1.學員學習期間須交納培養費用,基本標準由四川警察學院根據物價部門相關要求制定。
  2.住宿費、生活用品費、警服置裝費等按學校規定收取。如有變化,依據新規定執行。
  (五)聯系方式
  1.地址: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江陽西路34號•四川警察學院(郵編:646000)
  2.聯 系 人:曾述全 0830-3115671
  3.查詢網址:

  相關文章: